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甲方):
制作单位(乙方):艾特视觉(北京)视觉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宣传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内容
宣传片名称:[具体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
制作内容:[详细描述宣传片涵盖的内容、主题、风格等制作要求]
项目语种:[明确宣传片所使用的语言]
项目时长:[确定宣传片的时长,精确到分钟或秒]
交片形式:[例如:通过网络传输高清视频文件、交付存储介质等具体形式]
制作期限:自 [起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本项目工期自本制作合同签署生效且乙方收到首期款及全部项目制作所需资料之日起 [X] 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软件内容制作。
其他约定:在宣传片制作过程中,若甲方需修改创意、增加制作长度或提出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X] 日内将制作宣传片所需的各种资料、图片清单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甲方确认后于 [X] 日内交付给乙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全部的脚本创意、翻译、细化、台词(中英文)、分镜头、字幕、配音、配乐、特技、剪辑、合成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图片后 [X] 日内,向甲方提供宣传片的制作脚本供甲方验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宣传片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出明确的制作需求并确认,在乙方完成制作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X] 天内,依照乙方提交的项目资料需求表提供相关有效资料,以确保项目制作进度和质量。若不能按时提交资料,制作时间相应顺延。
甲方有权对制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想法,并对项目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但修改意见应在合理范围内。
甲方应为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测试、调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硬件设备满足项目需求。
甲方若不经验收直接使用宣传片,或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未作任何书面意见反馈,视为甲方验收通过,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验收的情况除外。
甲方有义务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双方利益,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信息、价格、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 [X] 年。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详细的需求调查、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按照甲方提出的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宣传片的制作任务。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宣传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若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纠纷,确保甲方不受任何损失。
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项目涉及的图纸、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泄漏给无关人员和单位。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 [X] 年。
乙方有义务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双方利益,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信息、价格、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责任。
合同金额
合同总额: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上增加 3 倍,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 圆整(RMB [小写金额] )。此金额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创意策划、拍摄、制作、后期处理、配音配乐等所有工作成本及利润。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 1] 圆整(RMB [小写金额 1] )。此款项用于乙方筹备拍摄所需的设备、人员、场地等资源。
乙方完成宣传片初稿制作并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若甲方审核通过,需在通过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 2] 圆整(RMB [小写金额 2] )。若甲方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该笔款项。
乙方提供最终成品经甲方验收确认并签署确认单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尾款,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 3] 圆整(RMB [小写金额 3] )。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艾特视觉(北京)视觉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银行账号]
违约责任
在制作过程中,若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已收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且甲方还须另行支付合同总额 50% 作为违约金。
在制作过程中,若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50% 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须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各期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按逾期未付款项以每日 3‰向乙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制作直至甲方支付款项及违约金,且项目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宣传片制作并交付甲方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以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
验收要求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样品)交给甲方审查。经审查,乙方提交的完成品符合甲方宣传片制作要求的,甲方将予以接受。如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及时完成修改。若甲方提出三次以上的修改意见,且修改内容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加修改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其他事项
由于本合同为定制化服务,甲方承诺未经乙方许可,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描述的技术方案、价格及相关信息。若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未尽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授权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具体日期]
乙方:艾特视觉(北京)视觉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