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制作民政局专题片
苏家屯区民政局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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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南站北侧,座落着庄重的“军政大厦”。走进这装饰一新的“军政大厦”楼内,可以醒目地看到一楼大厅的墙壁上写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使人们由衷地产生一种亲切感。这里,就是苏家屯区民政局。
民政局是区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担负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救灾救济、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双拥和优抚安置、军供保障、婚姻登记、社会福利事业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工作。
苏家屯区作为沈阳市的南部副城,是一个典型的两种职能区,全区有7个街道办事处和13个乡、镇(新区),现有人口43.5万,其中农业人口占了一半,有各类民政对象35000余人,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
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新春伊始民政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困难中抓机遇,在改革中求发展,使苏家屯区的民政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局长谈话同期声)
让我们还是先把目光转回到“军政大厦”上。
2000年,民政局“军政大厦”、福利院和殡仪馆三大工程相继开工,总投资为5140万元。由于建设资金不足等多种原因,“军政大厦”仅仅完成了主体工程就停了工。此时,民政局机关已租用区委党校房屋办公达一年半之久。
2003年年初,区民政局新一届领导班子一致认为:抓工作的切入点,首先必须从“安家”上着手。没有自己的“家”,又何谈干好工作?
经过多方协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筹措资金700多万元,仅用六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军政大厦”的收尾工程,节约资金260多万元。9月下旬,民政局机关搬进了宽敞明亮而且在全市县、区数**的崭新的办公大楼。
“军政大厦”代表着民政局的形象,更体现出民政人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勇攀高峰的创业精神。
通过“军政大厦”落成那隆重热烈的庆典仪式,使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了民政局新班子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对我区未来的民政工作充满了信心。
此时,“三大工程”还有3500多万元的外欠款。为了解决欠款问题,区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发展民政经济,较好地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大发展。
首先是求得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宁刚局长率班子成员先后到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市募委会等处,争取专项资金1162万元,偿还了大部分工程外欠款。
积极挖掘内部潜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民政经济。2003年7月,经过省、市、区政府的批准,区民政局成立了天台山永安纪念园林有限公司,每年实现经济收入200万元以上。如今,天台山永安纪念园林在省内已享有盛名,良好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吸引着各地消费者为已故亲人前来购置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年攀升。
天台山殡仪馆由原来外购纸棺、骨灰盒改为自己生产纸棺、骨灰盒等殡葬用品,成为全市首创。成立了全市**的殡葬服务车队,每年获利润五十余万元,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区民政局还与所属基层事业单位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促使基层单位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增加服务项目,不断拓展经济渠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目前,我区民政事业已基本上摆脱了沉重的包袱,得到了更加快速的发展。
几年来,我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和发展,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行了分类救助,坚持低保有进有出,使全区的城市低保工作更加贴近贫困群众,为贫困群众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
(采访低保户同期声)
在全省开展的2004-2005年度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达标竞赛活动中,我区获得省“达标竞赛优胜区”称号,在全市县、郊区中**获得此殊荣。
2005年年初,市民政局确定我区为全市农村低保试点区。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区民政局制定了农村低保工作试点方案,先后到陈相、林盛、大沟三个乡镇走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从定期定量救济到规范的低保制度过渡阶段中带来的新变化、新情况。
借鉴城市低保的做法,加强了农村低保基础建设,规范了档案建设,完善了区、乡(镇)、村三级档案管理,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数字准确、资料齐全、工作扎实、管理有序。
7月1日,沈阳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陈政高市长等市领导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苏家屯区作了农村低保工作经验介绍,在全市推广和宣传,为沈阳市全面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奠定了基础。
2006年,我区代表沈阳市接受了省民政厅组织的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考核,并被评为优胜区;中宣部外宣办制作组制作《中国·2006》将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宣传为新农村低保工作的典型。
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取得实效。近几年福彩资助贫困大学生34人次,资金8.4万元。
制定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规划和改造实施方案,已先期建成了红菱、沙河、大沟三所省级高标准敬老院,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的养老条件。
成立了区慈善会,召开了首届会员代表大会,社会各界捐赠慈善基金达50余万元。启动了“蓝天计划”,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慈善一元捐”活动,共接受慈善捐款22万余元,用于对孤残儿童的康复治疗。
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程序,从2004年11月至今,共救助2507人,资金达53万余元;从2003年至今,共为农村特困户和优抚对象修、建房247户。
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开发了20个公益岗位,建立了两个街道养老中心和2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满足了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空巢老人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受到了市民政局的表彰。
完成了市老龄委下达的“老年星光计划”指标。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协调各街道投资536.6万元,建成了5个街道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和20个社区老年之家,总建筑面积达3438.53平方米,活跃了全区老年文化生活。助老工作被沈阳市政府授予“助老功勋奖”先进单位。
调整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全区街道、乡镇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隆重纪念《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并举办了全区首届大型文艺汇演。
区领导在2006年大年初三为陈相镇老人赵生春过102岁生日,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几年来,区民政局坚持把抓好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积极在提高群众依法自治、依法管理上下功夫,使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2003年重点落实了沈阳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置换、租借等方式,落实了社区办公用房改造工作,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示范达标社区目标。
2004年完成了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全区涉及18个乡镇、街道,由原来196个村调整为127个村。
2005年圆满完成了区第六届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76个社区调整为51个;聘用195名社区专职干事,平均年龄由上届的43岁下降到34.6岁,具有学历高、能力强的特点,整体素质较以往有很大提高。
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对社区干事进行了全员培训,使全区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
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得到深化,根据市委《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下发了《苏家屯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方案》,并在全区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活动,使全区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2005年7月,中央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来到我区检查调研村务公开工作,对我区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目前,我区村务公开组织机构健全,村民依法自治的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加强了对枫杨路、雪松路、桂花街、海棠街、迎春街五条主要街路两侧楼门牌的勘查和制作工作。共安装各种门牌、街路牌3783块;对全区82条街、路的标识牌进行了维护;较好地完成了农村门牌号的普查和编制工作。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成果显著。建立了“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心”,对退役士兵进行就业培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文化考试和政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并积极探索政府安置与自谋职业并举的安置新途径,使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安置率达到了100%。
每逢春节、“八一”,都走访慰问驻区部队,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活动,支持部队的“科技练兵”。
协调有关部门和院校为驻区65182部队建立了电化资料室,出资3万多元与他们共同建立了“双拥图书馆”,深受官兵的好评。
以确保稳定为目标,较好地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均按时足额发放,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在2003年“双拥模范区”评比中,我区第五次被评为市级双拥模范区,并**次跨入省级双拥模范区行列,区民政局也被评为市级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2005年,区民政局先后在《沈阳日报》刊登双拥稿件两篇;沈阳电视台专门制作了我区双拥先进事迹专题片,并于5月22日在时政频道“政府与市民”中播出。
“八一”前夕,区民政局筹办了我区近10年来规模**的一次军民“鱼水情深”联欢文艺演出,展示了我区军政军民团结向上的良好风貌。
2006年,为迎接新一轮“双拥模范区”评比,区民政局制定了创建双拥模范区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了2006年全区双拥工作会议和创建双拥模范区军地双方协调会议,对创建双拥模范区的具体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对全区现有的双拥标识进行了修缮;制作了双拥成果画册、专题宣传片和汇报课件,6月24日代表沈阳市接受了辽宁省“双拥模范区”检查评比领导小组的检查,受到了好评。
为解决我区革命烈士墓年久失修、座落零散、不利于群众祭奠的问题,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民政局承办了苏家屯区革命烈士陵园的建设工程,工程计划分三期实施,总投资为300万元,已于2006年9月下旬动工,可望在2007年秋季完工,同时,也为建军8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届时,革命烈士陵园将成为我市又一处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认真做好军供保障工作,积极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2003年以来共接待过往部队161列6.5万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军供保障任务;2004年,我区军用饮食供应站被沈阳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军供站”。
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对民政系统的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对乡镇和街道的基层民政经费加强监督,确保了民政经费的有效运行。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为民”的作用,区民政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了岗位公开、服务公开、收费公开、监督公开、处理问题公开的“五公开”制度,以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婚姻登记处办公地点实施了搬迁,面积达284平方米的新办公用房不仅达到了规范化办公要求,也为全区人民提供了温馨、舒适、优美的婚事服务环境;树立民政“窗口”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坚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准确率达到100%。
社会福利院坚持做到观念上档次、管理上档次、服务上档次,加强副业生产,利用院内20多亩土地种植蔬菜和果树,养殖蛋鸡、肥猪和鱼苗,建设了600平方米的蔬菜大棚,较好的解决了养员冬季吃新鲜蔬菜难的问题,既提高了伙食质量,又节约了经费开支。
设置葡萄架长廊70米,栽种葡萄苗100余株;新栽草坪2000平方米,并安装了草坪喷灌设备150米,建成了约200平方米的绿化带,院内环境达到全省**。
投资90多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了多种健身器材,并将原来的80张床位增加到118张。
在这里,工作人员像对待父母一样关心老人的生活,老人们吃得舒心、住的安心、玩的开心,养员人数已由最初的7人增加到现在的90人,养员入住率达到91%,创历史**水平,并由市三级院晋升为二级院。
狠抓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原区收容遣送站自2003年8月1日正式改为社会救助管理站以来,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按要求重新设置了开放式求助人员宿舍,配备了相应的生活必需品,设立了救助专用床、专用车和救助引导牌。
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使救助工作更加顺畅;强化了站内管理、救助服务规范化,广泛开展救助宣传活动,开展街头流动救助,积极加大救助力度,做到了及时遣返、不出差错,增强了救助管理成效,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2005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组织的救助交流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的救助工作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2005年12月初,在全省救助工作会议上,代表53个救助管理站作了经验交流。
殡葬管理所认真贯彻《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配合区行政执法分局对全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与乡镇、街签定了殡葬改革责任状,大力开展春秋季平坟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公路、铁路两侧视野内无坟包。
为加强统一管理和方便丧户用车,取缔了乡镇的殡葬车,设立了殡葬用车服务点。
配合区行政执法分局对擅自接送遗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联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社区实施了“公祭堂”试点活动,倡导文明祭奠,深受群众欢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市、区新闻媒体都给予了报道。
广泛开展了殡葬改革宣传,专门设置了宣传车,深入到全区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及驻区单位宣传殡葬改革内容,切实使殡葬改革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
殡仪馆坚持“丧属至上、服务**”的宗旨,树立“心为丧属动,情为丧属系”的意识。实行馆务公开、价格公开、收费项目公开和监督电话公开,减免不必要的手续;以全省**的设备为丧属提供服务,各种服务项目高、中、低档齐全,由丧属自行选择,杜绝了硬性销售,受到了丧属的好评。
实施了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和便民活动,在清明期间创新推行了全国首例“鲜花换烧纸”活动,使传统的祭祀行为变得高雅文明,得到了丧属的普遍认同。这项活动被全国殡葬行业推广。
积极培育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目前依法审批社会团体5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
福利企业管理中心完成了转制,成立了民政福利企业协会,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使区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总数达到1200余人。
通过不懈的努力,于2005年3月将沈阳长城实业总公司从不法竞拍者手中购回,避免了500多万元国有资产的流失。
近几年来,福利企业管理中心每年都能较好地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使全区福利企业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2005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区民政局被区先进办评为优秀单位。
2006年7月,区民政局党总支改建为党委,选举产生了首届局党委班子,成为我区民政局成立以来党的建设的一次重大飞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使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更加明确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了“为民解困”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正是由于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使我区的民政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沈阳市民政局评为“全面建设先进单位”;特别是2006年11月我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荣誉称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发展无止境,追求无尽头。唯有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创造出新的成绩。
我们相信,苏家屯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必将勇于创新思路、积极谋求发展、处处狠抓落实,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为建设和谐苏家屯、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